崇贤新城崇超路以东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二区块 2024-11-01
临平区建设工程拟中标单位公示书
兹有建设单位******有限公司的崇贤新城崇超路以东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二区块(招标编号:A************001251)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示三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方式:招标人:******、水利招标办:0571-******,接到投诉或持有异议的电话,招标人应在公示结束前与招标办取得联系,反馈情况。
附拟中标工程简况:
招标单位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工程名称
崇贤新城崇超路以东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二区块
工程地点
临平区
建筑面积
——
结构类型
及层数
中标单位
资质等级
贰级
资质等级编号
/
交易证
编号
法人代表
毛文魁
委托代理人
中标价格
416.9229万元
工期
24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建造师
方金辉
资质证号及等级
二级
工作手册
闽************
中标方式
公开
中标时间
2024.10.31
公示时间
2024.11.1-
2024.11.4
责任人签字:
公示单位:(盖章)
公示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024年11月1日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单位名称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1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2
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3
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相关附件:
【中标前公示】【崇贤新城崇超路以东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二区块中标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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