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生活垃圾处理设备):
******有限公司)
郝文祥(采购人代表)、李全军、林春丽、刘桂英、杜润所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价为准,按中标价的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生活垃圾处理设备): 2.1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项目联系人:连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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