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三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需更正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8 10:00:00,更正为:2024-12-09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28 10:00:00,更正为:2024-12-09 10:00:00。
更正说明
******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第三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作出如下更正:
1、删除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三章(标的名称:微波治疗仪)“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4、具有微波输出方式:正弦波输出、脉冲波输出、三角波输出。6、具有闭锁保护功能:当电压中段在回复时,停止一切微波输出。▲17、采用固态源微波发生器。
2、原评审细则及标准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中的“1.一般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一般条款的总数量)×32.8分; 2.“▲”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19.2分; 3.投标人此项得分=一般条款得分+“▲”条款得分。”更正为“1.一般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一般条款的总数量)×31分; 2.“▲”条款 得分=(投标人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21分; 3.投标人此项得分=一般条款得分+“▲”条款得分。”
3、原“一般条款总数量为99条,标注“▲”条款总数量为16条,”变更为“一般条款总数量为97条,标注“▲”条款总数量为15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市本级
******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兰桂大道377号
联系方式:******评审、0832-******(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评审、0832-******(文件)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