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的通知(暂行)》(佛府办〔2024〕8 号)相关规定,我局现向社会征集2025年度南海区占用挖掘道路申请,并依据申请编制南海区占用挖掘道路年度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有关事项如下:
一、年度计划中占用挖掘道路,是指占用或挖掘道路、桥梁、隧道、涵洞等,实施埋设(包括开挖、非开挖)、架设硬线(燃气、给排水等管道)和软线(通信管线、监控、电力等线缆)等市政管线工程施工、轨道交通建设及其交通疏解施工、交通治堵(安全隐患)治理施工以及在道路范围内进行勘探、养护、维修等临时性活动的行为。请各相关建设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全面梳理本单位2025年涉及占用挖掘道路的施工计划,并于12月15日前填写《2025年南海区占用挖掘道路年度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区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区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各建设单位年度计划后,基于同一年度占用挖掘道路应避免出现同一路段道路重复开挖情况的考虑,各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兼顾、协调好相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地点及工期,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至区交通运输局,由区交通运输局统一汇总赋码并公示。
二、路政许可审批将会对申请项目是否已按规定纳入年度计划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如建设单位申请递交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计划编码且不属于应急抢险等计划外项目时,则需按规定程序在2025年7月份补增项目计划或下年年度计划申报后再审批。
三、建设单位申请占用挖掘道路应按申报表要求提供或明确相关材料。其中,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及填报的表格应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签字。
四、年度占用挖掘道路计划是实施我区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的重要依据,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申请。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占用挖掘道路计划申报工作,认真核实工程计划挖掘道路范围和施工工期。
特此公告。
附件.年度计划申报表.et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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