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发行承销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发行承销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5NKZCXXM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1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5月7日
******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发行承销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投标费率:1.0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次债券项下各期债券全部到期
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一中标(成交)******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投标费率:1.0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次债券项下各期债券全部到期
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招标人:******有限公司
******居同辉南苑19号楼
联系人:高经理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
联系人:田工
电话:******
公示期: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2座32层,联系电话:************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