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小型水库清淤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及安全提升工程项目—聂家山水库调整正常蓄水位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小型水库清淤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及安全提升工程项目—聂家山水库调整正常蓄水位建设工程招标人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一般债券和地方政府配套,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泽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总投资约1350万元, 本项目施工招标金额******.47元。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水库所在河流聂家山河属长江芳湖水系,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8.20km2,主河道长度5.60km,主河道比降为0.033,水库总库容358.85万m3(本次复核),水库设计灌溉面积0.95万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应急供水等综合效益的重点小(一)型水库。(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施工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竣工日期:2026年01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视为虚假投标。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需要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变更时间为准,如拟派注册建造师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子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9)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10)投标人在开标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因弄虚作假、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受到任何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视为无效投标,取消投标资格。
(11)拟投入注册建造师不准其在从事注册建造师业务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执业,如若查实有此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17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进入资格审查前30名的投标人存在资质条件不符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为有在建项目或资格证书不符等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办公室进行监督。
7.7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局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系人:扶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
监督部门: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银行信息:
******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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