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中江县2025年中央财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 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和生产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相关设备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中江县2025年中央财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 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投资〔2025〕2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和生产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相关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2025〕2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江县黄鹿镇、兴隆镇等24个乡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辖区内7000余亩的规模水产养殖池塘开展养殖基础设施提升,配套增氧机、饵料机、生产水水质监测设备、智能球型摄像机、水泵、物联网系统,以及对环保问题突出的水产养殖池塘开展尾水监测,配套尾水水质监测等设备采购及安装。结合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开展智慧养殖管理系统、养殖实时视频监控系统、水质在线环境监测系统等信息化管理建设,配套速测水质设备、智能网络摄像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负责组织生产、运输、安装、调试本项目所有设备设施等,最终达到招标人所有的工艺要求(所有设施设备应通过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2.4 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设备采购1个标段。
2.6 交货期:本项目为分批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交货地点:中江县黄鹿镇、兴隆镇等24个乡镇(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增氧机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25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 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农村局
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办公室
邮 编:618199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6栋3楼302
邮 编:61123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2025年12月0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相关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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