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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和明确,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相关要求及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经采购需求论证组充分论证综合意见如下:
1、采购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等。无歧视性、倾向性,具有竞争性,履约风险可控。
2、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符合相关要求、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等。
3、技术要求中标的的功能、质量要求客观明确、表述规范、含义准确、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等。
4、商务要求中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服务要求、支付款条件、合同实质性条款等客观明确、表述准确、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等。
5、招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6、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等,量化指标客观、明确相应等次。
综合上述,本项目采购条件具备,按已论证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方式、评审标准等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请社会各界和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3 09:00:00
2、意见递交方式:现场书面递交
3、意见接收机构:******有限公司
4、联系人:周女士
5、联系电话:******
6、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意见和建议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需要修改的内容、修改的意见建议、提出修改的机构或个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交修改意见和建议书的时间等。
五、注意事项:
社会各界和潜在供应商对上述项目采购需求论证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一次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待采购公告发出后就本次公示内容不再提出异议。
附件信息: